3月5日,市生态环境局通报,2月份,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70余次,发现违法企业13家,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,已立案处罚14起。
根据通报,1月份,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沂南县(6.70),最差的是高新区(8.03),排名依次为:沂南县、郯城县、莒南县、临沭县、蒙阴县、沂水县、平邑县、兰陵县、经开区、兰山区、费县、罗庄区、河东区和高新区。
截止1月31日,我市已接到2021年1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51件,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,均已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。
违法行为: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,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;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,控制、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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